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文件
国资厅发〔2008〕77号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报送公文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指导中央企业办好公文,提高公文办理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中央企业报送公文评价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自2008年8月1日起执行。
二○○八年七月七日
中央企业报送公文评价办法(试行)
一、评价范围及方法
评价范围为每年度中央企业主送国资委、国资委党委及国资委办公厅、国资委党委办公室的公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