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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先进法律事务机构公示
国务院国资委文件 2008-04-22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根据《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评选优秀法律事务机构活动的通知》(国资厅发法规[2008]100号),在各中央企业推荐的基础上,经严格按标准评选,确定了中央企业先进法律事务机构候选名单,现予公示。

对候选名单如有意见,请于2008年4月29日17点前将署名书面意见送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

联系人:王黎晓刘永寿

电话:(010)6319329363193292

传真:(010)63193366

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国资委政策法规局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中央企业先进法律事务机构名单

中央企业先进法律事务机构名单

序号机构名称备注(所属集团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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