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资委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实际,扎实做好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
一、做好国企国资运营监管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做好国资监管信息公开。通过国资委网站、公告、年鉴等及时公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公布所出资企业生产经营总体情况、国有资产有关统计信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重大政策出台,按程序充分听取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和专家学者等的意见。二是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和增资扩股结果公开。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国有产权交易和增资扩股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