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湖北省十堰市国资委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实施意见》,要求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建立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现代化企业制度。
去年年底,十堰市审计局在该市9家市属国有企业2019年度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部分国有企业存在未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或未按照公司章程召开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以及少缴漏缴国有资本收益金等问题。对此,审计建议该市国资部门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设立国有企业决策层、经理层和执行层,建立国有企业决策执行监督机构,并督促相关企业补缴国有资本收益金。十堰市国资委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于近期出台了上述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在2022年之前基本完成市属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