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有金融机构及子公司间不得虚假、循环注资
财政部:国有金融机构及子公司间不得虚假、循环注资
入库时间:2020-12-1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财政部网站15日发布《关于国有金融机构聚焦主业、压缩层级等相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到,国有金融机构及其所属各级子公司之间不得进行虚假注资、循环注资,一般不得通过股权质押进行融资。

《通知》提到,国有金融机构对所属各级子公司的出资应当依法合规,资金来源应当为真实自有资金。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以受托管理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进行资产评估。

国有金融机构及其所属各级子公司之间不得进行虚假注资、循环注资,一般不得通过股权质押进行融资。除财务投资外,国有金融机构所属各级子公司不得反向持有母公司股权,国有金融机构所属各级子公司之间不得交叉持股。

《通知》提到,竞争性国有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发展战略建立产业目录,扶优限劣,坚决退出偏离主责主业、长期无财务回报 ……
继续阅读(剩余:49.23%)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21150020201215N
© 2003-2025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