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9日,环境保护部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通报对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马汽车)和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骏欧铃汽车)违反大气污染防治制度的行政处罚,并要求各级环保部门严惩生产超标机动车和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行为。
这是2018年环保部首张罚单,也是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后环保部对汽车生产企业的首张罚单。
环保罚单金额超3800万此次环保部对凯马汽车和唐骏欧铃汽车两个机动车企业实施行政处罚,涉及处罚金额总数超3800万。这也是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后国家层面对汽车生产企业的第一单。
处罚决定书显示,凯马汽车生产的8台轻型柴油货车排放超标,318辆重型柴油货车的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以蒙混过关通过排放检验出厂销售。因此,按照新《大气污染防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