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发布 2月4日起施行
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发布 2月4日起施行
入库时间:2018-01-1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中新网
1月15日电据发改委网站消息,《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8年2月4日起施行。

《办法》指出,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根据核准和备案职责,对企业在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核准和备案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办法》提到,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是指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对项目开工前是否依法取得核准批复文件或者办理备案手续,并在开工后是否按照核准批复文件或者备案内容进行建设的监督管理。

《办法》称,核准机关对本机关已核准的项目,应当对以下方面进行监督管理:(一)是否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二)需要变更已核准建设地点或 ……
继续阅读(剩余:77.15%)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0174420180116N
© 2003-2025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