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分组审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以下简称《综合报告》)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企业专项报告》)。这是《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和预算审查监督职能的实施意见》颁布后,湖北省人民政府首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家底”。
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是党中央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党和国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的重要基础,对于增强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公信力、更好发挥国有资产效益、更好造福人民群众具有重大意义。根据中央部署和省委意见,湖北省人民政府高度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