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消息,为有效增加房源供给,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支持各级国有企业、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不含自然人)积极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
根据各类市场主体持有资源情况,将房源筹集方式分为存量住房改造、存量土地建设、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租赁住房纳管4种方式,在报经批准后,建设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或其指定的单位、机构组织属地住建、发改、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对项目进行研究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
在运营单位方面,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委托专业化规模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