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鼓励上市公司为独立董事投保董事责任保险(董责险),责任险发展迎来新机遇。
董责险是用来保障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其管理职责时,而面临的潜在个人责任、公司补偿责任和公司证券赔偿责任。该险种的赔偿责任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个人应承担的责任及公司为个人责任进行的补偿,另一部分是公司自身的责任。承保范围包括庭外和解、判决或和解损失、律师费以及对于公司事务正式调查的抗辩费用。
近年来董责险大热与康美药业天价赔偿关系密切。在该案中,5名酬金仅十万元的独立董事在一审判决中要共同承担3.69亿元赔偿,少则承担1.23亿元,多则2.46亿元。这使得市场上一度出现“独董离职潮”。
华东政法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