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职权试点的相关政策文件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职权试点的相关政策文件
入库时间:2023-03-1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企业重大事项的决策权、经理层成员的选聘权、职工工资的分配管理权等重要权力,通常被认为是现代企业制度下董事会的主要职能,而在央企董事会中,这些重要权力却往往收归上级管理部门。在深化改革背景下,为改变这一现状,把企业管理权力更多的交还给企业,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17年,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到2020年,国有独资、全资公司全面建立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按照此前改革安排,董事会建设方面3项试点将在宝武集团、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和中广核集团开展,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和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将在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通号等中央企业的二级企业开展。围绕董事会建设,2018年的改革力度将进一步加大,不仅试点央企数量增加,董事会职权也会进一步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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