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消息,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可采取改组和新设两种方式设立,此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不设股东会,由政府或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意见》强调,通过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主体,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现国有资本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分离,实行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平台作用,优化国有资本投向,向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集中,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
此外,《意见》明确了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一是功能定位。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均为在国家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