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造成的国有公司损失如何认定
滥用职权造成的国有公司损失如何认定
入库时间:2024-12-1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作者:王李彬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从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包国忠案说起

特邀嘉宾

田亮甘肃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

令晓馨甘肃省纪委监委第九审查调查室一级主任科员

袁丽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

白会东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编者按

本案中,包国忠在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川公司”)矿产收购中为甲公司法定代表人韩某提供帮助,收受韩某所送1000万元两个月后即退还韩某,对该行为应如何定性?金川公司以3.3亿元收购甲公司铜钼矿导致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包国忠是否构成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实际发生损失的时间和数额如何确定?我们特邀有关单位工作人员予以解析。

基本案情:

包国忠,男,1987年6月加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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