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威海5月23日讯日前,威海市出台了《威海市市管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规范国企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
《办法》列出了投资项目管理清单,提出,国有企业的市外境外股权投资、金融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长期股权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无形资产投资以及3000万元以上的非自建固定资产投资,应当由市国资委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而国企不满3000万元的长期股权投资、不满3000万元的无形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不满3000万元的非自建固定资产投资以及投资设立三级企业、非主业投资等,需经国企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市国资委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市管国有企业及所属企业的主业范围内的自建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以及不满500万元的非自建固定资产投资的决策权下放市管国有企业董事会,经市管国有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