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3日表决通过修正后的审计法。新法完善审计监督职责、规范审计监督行为,进一步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新法主要作出五方面修改。一是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巩固和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
二是健全审计工作报告机制,更好发挥审计监督对人大监督的支持作用。此次修改明确规定,审计工作报告应当重点报告对预算执行及其绩效的审计情况,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对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的审计情况。
三是扩展审计监督范围,推进审计全覆盖。本次修改在现行审计法规定的相关审计范围的基础上,将国有资源、国有资产,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国家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等纳入审计范围,并明确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法律地位。
四是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