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纪委根据国企三年改革行动部署要求,秉承“一企一策”原则,从纪检监察角度入手,不断加强对企业混改后制度建设的研究探索,不断加强重点环节监督,及时纠正偏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推动企业内部梳理完善现有的管理制度
统筹集团各职能部门深入各混改企业对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情况开展穿透式督查,重点检查“三会一层”运行情况、“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股权合作协议落实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一企业一问题清单,及时反馈至各混改企业,推动混改企业从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章程、强化内控体系建设等层面加以整改落实,提升对混改企业的控制力,切实维护国有资本权益。
建立覆盖混改企业的责任追究体系
加强混改企业的巡检监督,制定巡检整改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巡检整改质效评估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