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3〕37号
现公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证监会
2013年9月3日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指引
第一条为规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国债期货,是指由中国证监会批准,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以国债为标的的金融期货合约。
第三条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应当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并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