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4〕4号
为进一步加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监管,我会制定了《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证监会
2014年1月12日
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5号),为进一步加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监管,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中国证监会将对发行人的询价、路演过程进行抽查,发现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路演推介过程中使用除招股意向书等公开信息以外的发行人其他信息的,中止其发行,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发行人、主承销商采取监管措施。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处理。
二、如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