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国资委关于印发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南宁市国资委关于印发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南国资委〔2021〕15号

各直管企业:

《南宁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4月6日


南宁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深化南宁市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国办发〔2015〕7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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