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3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办发〔2014〕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更好地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国务院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高度重视,强调这是创新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对于稳增长、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要求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释放积极财政政策的有效作用。按照国务院部署和要求,有关部门在盘活存量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财政存量资金快速增长的趋势初步得到遏制。但从近期审计署对中央本级和部分省财政存量资金审计情况来看,各级财政存量资金的数额依然较大,与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支持实体经济提质增效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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