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
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
发布日期:2014-10-23|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的通知

财预〔2014〕3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做好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相关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财政部制定了《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财政部

2014年10月23日

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以下简称《意见》),做好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清理甄别工作的 ……
继续阅读(剩余:80.85%)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8010520230705N
© 2003-2025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