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15-01-0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环发〔201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夯实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基础,根据《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我部组织编制了《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请按照《办法》要求加强管理,指导和督促企业事业单位履行责任义务,制定和备案环境应急预案。《办法》实施前已经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修订时执行本《办法》。

环境保护部

……
继续阅读(剩余:90.97%)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6412320230705N
© 2003-2025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