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办字〔2018〕226号
省政府有关部门,各省属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十条意见》精神,稳妥推进省属企业非上市公司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企业加快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根据国家和省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关要求,结合省属企业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省属企业非上市公司实施中长期激励试点提出如下意见:
一、试点原则
(一)坚持依法合规。省属企业非上市公司中长期激励制度内容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精神,激励计划要符合公司章程和企业实际。
(二)坚持一企一策。省属企业非上市公司应结合企业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等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激励方式,“一企一策”制定激励计划。
(三)坚持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