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3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市监稽规〔20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财政厅(局):

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联合制定了《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做好协调配合及举报奖励资金保障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措施和配套制度,积极推进举报奖励制度落实。对于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反馈。

市场监管总局

财政部

2021年7月30日

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推动社会共治,根据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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