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农药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发布日期:2017-09-03|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568号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农药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现予公布,自2017年10月10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农业部

2017年9月3日

农药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药生产许可审查行为,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农药生产许可审查坚持依法、科学、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农药生产许可审查实行逐项审查制度,根据申请生产范围逐项审查,逐项作出审查结论。

第二章申请材料要求

第四条农药生产范围分为原药(母药)和制剂两类。

原药(母药)按品种申请 ……
继续阅读(剩余:88.37%)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6513020230607N
© 2003-2025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