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国资文〔2007〕25号
省属有关企业:
为了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参照新修订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委在总结三年来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对《河南省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及《关于在省属企业中全面推行目标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了修订完善,制定了《河南省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00七年一月二十九日
河南省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