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
云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1993-03-1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1993年3月16日云政发〔1993〕56号公布自1993年3月16日起施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97号)

对该文件内容作出修改。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63号)

对该文件内容作出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云南省城镇国有土地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出让、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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