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9-12-0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019年12月6日交通运输部令第44号公布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范航道工程建设活动,提高建设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航道工程建设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航道工程建设,是指新建航道以及为改善航道条件而进行的航道整治、航道疏浚工程和航运枢纽、通航建筑物等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的工程建设。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航道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中央财政事权航道的建设管理。

交通运输部具体负责的中央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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