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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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9-2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150号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第3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刘士余

2018年9月25日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统称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在境外设立、收购子公司或者参股经营机构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在境外设立、收购子公司或者参股经营机构,适用本办法。

境外子公司和参股经营机构在境外的注册登记、变更、终止以及开展业务活动等事项,应当遵守所在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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