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令第95号)
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令第95号)
发布日期:2024-12-3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2024年12月2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5号公布 自2025年2月10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登记管理,维护交易安全,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办理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第三条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按照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规范履行登记管理职责,维护诚信安全的市场秩序。

第四条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

(二)住所;

(三)法定代表人姓名;

(四)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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