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23|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建办市〔2020〕59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继续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涉及上述资质的重新核定事项不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实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地区,上述企业资质审批方式由相关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二、通过告知承诺方式申请上述资质的 ……
继续阅读(剩余:73.35%)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9162720231222N
© 2003-2025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