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企(事)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资格评定工作暂行规定
山东省企(事)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资格评定工作暂行规定
发布日期:2018-08-1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山东省委宣传部发布新修订的《山东省企(事)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资格评定工作暂行规定》(鲁宣发〔2018〕29号),山东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发布《关于山东省企(事)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资格评定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企(事)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资格评定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省委宣传部对2014年4月以来实施的《山东省企(事)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并就有关具体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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