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立即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一律停产整顿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立即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一律停产整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1-06-2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宁政发(2001)61号

颁布日期:20010621 实施日期:20010621 颁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固原行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停产整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1〕25号)精神,深入开展煤矿安全整顿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立即关闭全区国有煤矿矿办小井,乡镇煤矿一律停产整顿。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区国有煤矿矿办小井从即日起立即停止一切采掘活动,于2001年6月30日前全部予以关闭。

(一)各国有煤矿要对矿办小井进行严格清理,凡与个人联营或者实行个体承包的,必须立即解除联营合同或承包合同。

(二)凡存在国有煤矿经营者、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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