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申报和清算工作的通
字体:| 下载 收藏 | 语音播报
返回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发布时间:2017-04-12
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申报和清算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国资厅资本[2017]193号

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申报和清算工作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为支持中央企业做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和《财政部、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16〕38号),现就2017年中央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下简称资本预算)申报和清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2012年1月1日至2017年4月3 ……
继续阅读(剩余:80.95%)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1131420240104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